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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2-04-28 21:55    文字:【】【】【
       

  主页〞蓝狮在线娱乐挂机〝主页?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99,408,9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主要产品有光电子器件、模块和子系统产品。按应用领域可分为传输类产品、接入类产品、数据通信类产品。

  传输类产品可以提供光传送网从端到端的整体解决方案,包括光传输收发模块、光纤放大器、各类无源光器件、智能光网络应用的光器件等。传输收发模块包括100G、400G速率10km/40km/80km的光模块产品。光纤放大器产品包括掺铒光纤放大器、拉曼放大器和混合光放大器。无源光器件产品包括AWG(阵列波导光栅)、VMUX(光功率可调波分复用器)、WDM(波分复用器)、VOA(可调光衰减器)、OPM(光性能监测功能模块)等光传送网所需的光器件。智能光网络应用光器件包括WSS(波长选择开关)、OTDR(光时域反射仪)、相干器件等。

  此外,公司在10G/100G长跨距、光线路保护、分光放大以及传感类方面也有解决方案。

  根据行业机构统计,截至2021年三季度,公司整体市场份额为7.8%,相对于上年度同期,公司整体市场份额提升一个百分点,排名保持不变。公司的份额增长主要来自于传输业务和数据业务市场份额的提升。其中,传输业务市场份额提升2%,排名保持不变;数据业务市场份额提升1.1%,排名上升一位。

  公司的主要优势是产品覆盖全面,拥有从芯片、器件、模块到子系统的垂直集成能力,拥有光芯片、耦合封装、硬件、软件、测试、结构和可靠性七大技术平台,支撑公司有源器件和模块、无源器件和模块产品。

  公司紧跟市场趋势,研发和生产符合客户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的新型增量产品。随着光通信网络的技术发展,光器件的发展也将处于不同的生命周期,有的产品需求保持稳定,有的产品逐渐被替代,有的产品会面临巨大的增长机会。光传送网方面,AWG、WDM、VOA等常规的光无源产品需求一直处于比较稳定的状态;而随着网络的智能化需求,服务于智能化传送网的WSS、OTDR等产品的发展面临更高速的增长;传输模块速率处于从100G向200G、400G及更高速率迭代的状态,相干技术也不断从长距离应用向城域的80km及更短的距离渗透,占据传输模块市场的更大份额。数据中心市场也处于相同的状态,100G速率逐渐向200G、400G转换,新产品需求增长迅速,老产品市场需求逐渐减少。

  公司的发展战略也始终是面向客户需求,紧盯市场增长点。2021年公司在5G前传、10G PON、100G/200G/400G数据通信模块、超宽带光放大器、新型智能器件、相干器件和模块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进展,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13日9:00在公司114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符小东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名。公司监事会7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黄宣泽先生主持。

  选举黄宣泽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2021年度会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08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1年度决算情况: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8,630万元,较上年增长7.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727万元,较上年增长16.39%。

  2021年末资产总额947,792万元,较上年增长10.79%;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54,153万元,较上年增长10.36%。

  公司独立董事刘泉女士、郑春美女士、肖永平先生、冉明东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有效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吴海波、罗锋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实现净利润565,756,825.33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7,266,618.25元。母公司当期实现利润483,667,592.49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48,366,759.25元,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003,737,203.14元,扣除以前年度现金分红方案118,583,316.06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2,404,053,746.08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时总股本699,408,9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拟分配利润共计118,899,516.06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利润分配承诺。公司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达100%,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第五条第三款“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的有关规定。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089号《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088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2022年度公司(含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信贷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押汇、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进口代付等信贷业务,上述信贷业务办理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信贷业务办理额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吴海波、罗锋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吴海波、罗锋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为规范关联交易,强化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会建设规范,进一步完善公司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增强企业改革发展活力,保障股东、公司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有效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吴海波、罗锋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指导要求,公司结合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决定调减部分募集资金总额,因此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相应内容的调整,董事会审议并同意调整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调整后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7,310.00万元(含177,31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有效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吴海波、罗锋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同意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相应修订《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吴海波、罗锋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以及公司的最新情况,相应修订《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吴海波、罗锋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依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总额情况修订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5月9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9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9日上午9:15-下午15:00。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8会议室。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统计时,将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2年4月15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如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该等议案进行投票。相关事项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9:30一16:30。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线、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线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二、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代理人有权____/无权____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13日11:00在公司114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2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建华先生主持。

  公司2021年度会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08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1年度决算情况: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8,630万元,较上年增长7.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727万元,较上年增长16.39%。

  2021年末资产总额947,792万元,较上年增长10.79%;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54,153万元,较上年增长10.36%。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实现净利润565,756,825.33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7,266,618.25元。母公司当期实现利润483,667,592.49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48,366,759.25元,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003,737,203.14元,扣除以前年度现金分红方案118,583,316.06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2,404,053,746.08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时总股本699,408,9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拟分配利润共计118,899,516.06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利润分配承诺。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2022年度公司(含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信贷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押汇、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进口代付等信贷业务,上述信贷业务办理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拟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协议中约定的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其他条款维持不变。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7,310.00万元(含177,31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相应修订《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以及公司的最新情况,相应修订《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总额情况修订《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6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号)核准,光迅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653,166股,发行价格为28.40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813,749,914.4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8,028,091.8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5,721,822.57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4月9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ZE10171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9年5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做出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2019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61,928,748.9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缩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数通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由原计划的59,572.18万元缩减为18,500.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41,072.1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加上利息及现金管理投资净收益222.84万元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41,295.02万元)。2020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截至2021年9月30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数据通信用高速光收发模块产能扩充项目”已竣工投产并完成结算审计,项目累计投入80,608.84万元,募集资金节余1,227.35万元(为利息收入余额)。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后续经营管理和长远发展,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227.3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专户事项业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06年10月制定,2015年3月年度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开立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数据通信用高速光收发模块产能扩充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2019年4月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以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具体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80,608.8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以前年度先期自筹投入6,192.87万元,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3,120.9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1,295.02万元。

  注2:2019年5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4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19年5月14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万元购买了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的对公存款产品,期限2019年5月14日-2020年5月7日,年利率4.6%,2020年5月7日到期收回利息收入及本金41,834.89万元。

  注3:2019年5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2019年5月21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

  注4:2019年6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6,192.8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公司将该资金于2019年6月24日从募集资金专户偿还给公司经营账户。

  注5: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缩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数通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由原计划的59,572.18万元缩减为18,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1,295.02万元。

  注6: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227.3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专户事项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度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实现净利润565,756,825.33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7,266,618.25元。母公司当期实现利润483,667,592.49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48,366,759.25元,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003,737,203.14元,扣除以前年度现金分红方案118,583,316.06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2,404,053,746.08元。

  根据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结合目前的经营现状、资金状况,公司董事会决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时总股本699,408,9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拟分配利润共计118,899,516.06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以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权益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派总额。

  公司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利润分配承诺。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经公司对2021年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21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34,849,593.87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3.77%,具体明细如下: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34,849,593.87元,计入2021年度损益,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682,676.96元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112,682,676.96元。

  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拟对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合计-2,658,563.60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0.47%。

  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以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根据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情况,公司拟对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137,508,157.47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4.24%。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下属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对服务范围、服务限额、定价原则等事项进行约定,确保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持有财务公司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的成员单位,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因同受中国信科控制而构成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十三)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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